逮捕通知书一般不会通知受害者。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进行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将其羁押起来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应当告知被害人。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受害者不会直接收到逮捕通知书的通知。
然而,虽然受害者不会直接收到逮捕通知书,但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受害者的权益是会得到充分保障的。如果受害者希望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可以通过与办案机关联系或者委托律师进行查询。同时,在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受害者也有权作为诉讼参与人参加庭审,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进展。
总的来说,虽然逮捕通知书不会直接通知受害者,但受害者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权益是会得到充分保障的。如果你作为受害者对案件有任何疑问或需要了解更多的情况,建议随时与办案机关或律师保持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