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逼着下跪磕头并拍摄视频传播出去,可以申请精神赔偿。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对他人人格尊严的侵犯,具体可能涉及侮辱、诽谤等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人格尊严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人格尊严。同时,该法典还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本案例中,被逼下跪磕头并拍摄视频传播,显然是对受害人人格尊严的严重侵犯,且该行为具有公开性、持续性,对受害人的名誉、隐私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因此,受害人有权依法向侵权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具体来说,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在内的民事责任。在诉讼过程中,受害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以及自己因此遭受的精神损害。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以及受害人的精神状态等因素,来酌情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
综上所述,被人逼着下跪磕头并拍摄视频传播出去,受害人完全有权申请精神赔偿。建议受害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