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破高架水泥护栏的赔偿需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赔偿数额一般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一. 赔偿主体与顺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 赔偿数额的确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这意味着,撞破高架水泥护栏的赔偿数额,应基于护栏损坏程度、修复成本等市场因素来确定。
三. 事故处理流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这确保了事故得到及时记录和处理,也是后续赔偿流程的重要依据。
综上所述,撞破高架水泥护栏的赔偿需遵循先保险后个人、按市场价格计算的原则。同时,驾驶人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警并等候处理,以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理。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