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给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交通警察应依法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一.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其中明确包括“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这一情形。
- 同时,该法条还规定,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即本案情形)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 处罚内容
- 罚款:驾驶人将面临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 吊销驾驶证:交通警察有权并处吊销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 实际案例理解
- 假设某驾驶人明知其朋友的驾驶证已被吊销,却仍将自己的机动车交给该朋友驾驶。一旦被交通警察查处,该驾驶人不仅将面临罚款,还可能被吊销驾驶证。
我的观点是,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将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以免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