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货款且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可以被限制消费。具体分析如下:
一. 欠货款与限制消费的关系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这意味着,如果欠货款且未按照法律判决来履行支付义务,那么人民法院有权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二. 限制消费的具体内容
-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在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将不得进行一系列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交通工具,以及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进行高消费。这些限制旨在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支付义务,并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三. 法律后果
- 如果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将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欠货款且未按照法律判决来履行支付义务,人民法院有权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这一措施旨在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支付义务,并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