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的新婚姻法-周燕君律师|法行宝
2025-02-06 婚姻家庭

2025年并没有所谓的“新婚姻法”出台。实际上,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止后,婚姻相关的规定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并持续有效。然而,为了更准确地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15日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该司法解释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对该司法解释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相关内容的详细解读:

一. 关于结婚与婚姻无效

  1. 法定结婚年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 婚姻无效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 重婚;
    •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 未到法定婚龄。

二. 关于夫妻财产与债务

  1. 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 夫妻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一方的婚前财产;
    •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 夫妻债务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 关于离婚与子女抚养

  1. 离婚冷静期:双方申请协议离婚后,有30天的冷静期。在这期间,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撤回申请。如果冷静期过了但没去领离婚证,也当作撤回申请。

  2. 子女抚养权:离婚诉讼中,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人民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若一方存在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等严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情形,或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且另一方不存在上述严重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情形等,法院会优先考虑由另一方直接抚养。

  3. 抚养费支付:离婚协议中约定另一方不负担抚养费,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离婚后,若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原生活水平显著降低或子女生活等必要合理费用确有显著增加,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成年子女请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依法予以支持。

四. 关于司法解释(二)的新规

  1. 房产赠与与分割:夫妻间给予房产,离婚诉讼时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登记,人民法院会结合给予目的、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进行判决。若房屋已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双方名下,且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法院可能判决房屋归给予方所有,并综合考虑是否补偿及具体数额。

  2. 网络打赏与财产分割: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认定为“挥霍”。另一方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少分或不分,法院会依法予以支持。

  3. 父母出资购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的,若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则按约定处理;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判决房屋归属及补偿问题。若房屋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双方父母出资,处理原则类似。

综上所述,虽然2025年没有新的“婚姻法”出台,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二)为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提供了更具体的指导。这些规定涵盖了结婚、夫妻财产与债务、离婚与子女抚养等多个方面,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