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0条-韦端宁律师|法行宝
2025-02-06 刑事辩护

《刑法》第二十条是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 正当防卫的定义与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

  •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例如,如果某人在街上看到有人抢劫,为了保护被抢劫者的财产安全,而采取制止抢劫行为的措施,对抢劫者造成了损害,这种行为就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的情形

  •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意味着,虽然防卫行为本身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但如果防卫的手段或结果明显超出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程度,并造成了重大损害,那么防卫人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 特殊正当防卫的情形

  •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在面对这些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防卫人往往很难准确判断防卫的限度,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安全,有时可能需要采取较为激烈的防卫手段,因此法律对这种情况下的防卫行为给予了特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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