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家庭编2025-张津川律师|法行宝
2025-02-05 婚姻家庭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2025年的重要变化主要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中。该司法解释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共23条,重点解决夫妻间给予房产、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以及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问题。以下是该司法解释的要点概述:

一. 明确重婚无效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一条,重婚违反我国一夫一妻的基本婚姻制度,是违法犯罪行为,其婚姻无效。即使诉讼时合法婚姻当事人已经离婚或者配偶已经死亡,重婚的婚姻亦不能自以上情形发生时转为有效。

二. 不支持“假离婚”请求确认离婚无效

  • 根据第二条,夫妻登记离婚后,一方以双方意思表示虚假为由请求确认离婚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 债权人可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

  • 根据第三条,如果债务人通过离婚恶意逃债,债权人可以参照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相关财产分割条款。人民法院将综合考虑夫妻共同财产整体分割及履行情况、子女抚养费负担、离婚过错等因素,依法予以支持。

四. 同居关系析产纠纷的处理

  • 根据第四条,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中,对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等,人民法院以各自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共同子女、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

五. 夫妻间给予房产的处理

  • 根据第五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时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登记,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房屋归属及是否补偿。

六. 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

  • 根据第六条,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认定为“挥霍”,另一方有权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对打赏一方少分或者不分。

七. 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处理

  • 根据第七条,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以明显不合理价格处分,另一方主张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

八. 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的处理

  • 根据第八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判决房屋归属及补偿数额。

九. 其他重要规定

  • 司法解释还涵盖了夫妻一方放弃继承、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权的确定、父母处分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效力、离婚协议中抚养费的约定、离婚经济补偿的认定和处理以及离婚经济帮助的处置等多个方面。

我的观点:这些司法解释的出台,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为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提供了更加具体和可操作的法律依据。对于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