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是谁修改的-杨雷兵律师|法行宝
2025-02-05 婚姻家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修改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初次制定与修订

  1. 初次制定: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同时废止。

  2. 第一次修订: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对1980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进行了修订,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次修订主要增加了“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一章,并对其他多个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废止与整合

  1. 废止日期: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同时废止。

  2. 整合进民法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即对原婚姻法的修订和整合。这意味着,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作为独立法律文件已废止,但其内容已被整合并修订后纳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修改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他们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法律实践的经验,对婚姻法进行了多次修订和完善。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