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规2.1内容-周燕君律师|法行宝
2025-02-04 婚姻家庭

2025年2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法新规,主要指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以下是该司法解释中与婚姻家庭纠纷相关的重要内容和变化:

一. 财产分割与房产归属

  1. 房产归属原则:

    • 夫妻间给予房产,离婚诉讼时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登记,人民法院可结合给予目的、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确定是否补偿及补偿数额。
    • 房屋已经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人民法院可判决该房屋归给予方所有,并确定是否补偿及补偿数额。
    • 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根据出资来源及比例、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属,并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2. 其他财产分割:

    • 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中,对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等,人民法院以各自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共同子女、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
    •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认定为“挥霍”,另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对打赏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二. 离婚与抚养权

  1. 离婚相关规定:

    • 当事人主张“假离婚”请求确认离婚无效,法院不予支持。
    • 债务人通过离婚恶意逃债,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相关财产分割条款,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2. 抚养权判定:

    • 离婚诉讼中,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未成年子女,若一方存在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且另一方不存在严重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情形、其他不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等情形,人民法院优先考虑由另一方直接抚养。
    • 离婚协议中约定另一方不负担抚养费,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离婚后,若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原生活水平显著降低或子女生活等必要合理费用确有显著增加,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成年子女请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三. 其他重要规定

  1. 经济补偿与帮助:

    • 明确了离婚经济补偿的认定和处理,人民法院可综合考虑负担相应义务投入的时间、精力和对双方的影响以及给付方负担能力、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确定补偿数额。
    • 离婚诉讼中,一方存在年老、残疾、重病等生活困难情形,请求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的,人民法院可依法予以支持。
  2. 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

    • 父母一方或其近亲属等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另一方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人格权行为禁令,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3. 直播打赏与财产分割:

    •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认定为“挥霍”,另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对打赏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我的观点是,这些新规进一步细化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的财产分割、抚养权判定等问题,旨在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如您在婚姻家庭方面遇到具体问题,欢迎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