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侮辱绰号犯法。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属于欺凌行为,且可能触犯法律,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权是民事主体对其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综合评价所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具体人格权。起侮辱性绰号本质上是通过贬低性、侮辱性的称呼来丑化他人形象,这种行为符合侮辱行为的定义,即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
法律依据:
因此,起侮辱性绰号不仅是不道德的行为,还有可能触犯法律法规。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名誉权,避免使用任何形式的侮辱性称呼,以营造一个和谐、友善的社会环境。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遭遇了此类行为,可以及时向老师、家长或相关部门求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