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侮辱绰号犯法吗-石岳律师|法行宝
2025-07-02 侵权纠纷

起侮辱绰号犯法。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属于欺凌行为,且可能触犯法律,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权是民事主体对其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综合评价所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具体人格权。起侮辱性绰号本质上是通过贬低性、侮辱性的称呼来丑化他人形象,这种行为符合侮辱行为的定义,即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包括拘留和罚款等。起侮辱性绰号,若情节严重,即构成公然侮辱他人,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起侮辱性绰号明显侵犯了受害者的名誉权,受害者有权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因此,起侮辱性绰号不仅是不道德的行为,还有可能触犯法律法规。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名誉权,避免使用任何形式的侮辱性称呼,以营造一个和谐、友善的社会环境。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遭遇了此类行为,可以及时向老师、家长或相关部门求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