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赔钱时,一般首先由公司以自身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而不是直接找法人或股东。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解释:
公司独立承担债务原则:
法人的责任:
股东的责任:
- 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时,股东可能需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抽逃出资时,股东同样需要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赔钱时,首先应考虑由公司自身以全部财产来偿还债务。在特定情形下,如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等,才可能追究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的个人责任。若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