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品管理法没有按假药论处了吗-宿梦醒律师|法行宝
2025-06-30 侵权纠纷

根据新版《药品管理法》,未经批准的境外药不再按假药论处。这一变化是新版《药品管理法》对假药、劣药范围进行明确界定的一部分。以下是详细解释:

  1. 假药范围的明确:

    • 新版《药品管理法》规定,假药范围包括: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
  2. 未批准境外药的处理:

    • 根据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不再按“假药”论处。这意味着,对于某些境外已上市但国内尚未批准的药品,如果以少量形式进口,将不再被视为假药。
    • 对于此类行为,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处罚;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后果或者延误治疗的,可以免于处罚。
  3. 法律风险提示:

    • 尽管未经批准的境外药不再按假药论处,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进口和使用。进口药品仍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药品时,应从正规渠道获取,并仔细核对药品信息,包括药品名称、成分、适应症、生产厂家、批准文号等,以确保药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新版《药品管理法》对假药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并规定了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不再按假药论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进口和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药品时,仍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