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有什么权 人身权-罗正律师|法行宝
2025-06-30 侵权纠纷

公民的人身权是指与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直接的经济内容的权利,主要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1. 人格权:

    • 生命权:公民依法享有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
    • 身体权:公民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的权利。
    • 健康权:公民依法享有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包括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心理良好状态。
    • 姓名权: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
    • 肖像权: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
    • 名誉权:公民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不可侵犯的权利。
    • 荣誉权:公民享有的荣誉不受非法剥夺或侵害。
    • 隐私权:公民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受法律保护,不被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
    • 个人信息受保护权:在数字时代,公民的个人信息也受法律保护,不得被非法收集、使用或泄露。
  2. 身份权:

    • 亲权:父母基于其身份对未成年子女在人身和财产方面享有管教和保护的权利。
    • 配偶权: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基于夫妻身份互享的民事权利。
    • 亲属权:父母与成年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亲属之间基于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这些人身权是公民作为人的基本尊严和价值的体现,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当公民的人身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您有任何关于人身权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