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天数为基本产假98天加上地方奖励假80天,总计178天。具体分析如下:
一. 基本产假
二. 地方奖励假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这是广东省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女职工给予的额外产假奖励。
综上所述,广州的女职工在生育时,可以享受基本产假98天加上地方奖励假80天,总计178天的产假。如果难产或生育多胞胎,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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