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将予以辞退。这一规定是基于《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以及多地如陕西省的公务员辞退工作规范。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法规依据:
- 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明确规定,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级的公务员将被辞退。
- 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也对公务员辞退工作进行了规范,明确指出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公务员应予以辞退。
考核标准:
- 公务员的考核主要依据“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表现和工作实绩。
-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辞退后的待遇:
-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其他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特殊情况:
- 值得注意的是,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公务员不得被辞退,如因公致残、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等。
综上所述,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将面临辞退的风险。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效率,同时也为不称职的公务员提供了明确的退出机制。如果你对此类问题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