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确实是监护人,具体来说,在法律上,夫妻双方都是其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这一点在中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这意味着,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平等地享有对子女的监护权,包括抚养、教育和保护等职责。在夫妻双方分居或离婚的情况下,这一原则依然适用,双方都需要继续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尽管具体的抚养安排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判决有所调整。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监护权的具体行使应符合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这意味着,在处理监护权相关的问题时,应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确保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总的来说,夫妻作为监护人,有责任共同照顾和保护他们的未成年子女,确保他们在一个健康、安全、有爱的环境中成长。如果夫妻之间就监护权产生纠纷,应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以确保子女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