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养协议是无效的。所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包养协议大多是以金钱来维系、制约双方的情人关系,该协议损害了社会善良风俗,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所以属于无效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三款和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公序,指公共秩序,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良俗,指善良风俗,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道德。
例如,已婚男李某与王某订立《双方协议》,约定李某借给王某一定金额,用于购买房屋,王某必须承诺终身不嫁他人,一生做李某的情人。如果王某违反协议,则应当返还借款。随后,双方感情不和分手,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双方之间的协议无效,要求王某归还借款,最终法院判决李某和王某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王某应返还李某已支付的款项。
因此,包养协议不仅违反了社会公德和道德规范,而且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如果你面临相关的问题或纠纷,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