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对野生动物犯罪设置了几个罪名-宋子明律师|法行宝
2025-06-28 刑事辩护

在我国刑法中,针对野生动物犯罪主要设置了两个罪名,分别是:

  1. 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这一罪名涉及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此类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包括有期徒刑、拘役以及罚金等刑罚。

  2.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这一罪名则涉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同样,这类行为也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刑罚的严厉程度与非法捕猎、杀害行为相当。

这两个罪名的设立,体现了我国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严格保护,以及对非法猎杀、贩卖野生动物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