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 犯罪类型-陈承律师|法行宝
2025-06-28 刑事辩护

危险驾驶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类型。

  1. 从主观方面来讲:

    • 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仍然故意为之。
  2. 从行为条件上来说:

    • 危险驾驶罪是典型的行为犯,只要实施了危险驾驶的行为,如醉酒驾驶、追逐竞驶等,就会受到处罚,不要求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
  3. 从法律规定来看:

    •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以及后续的修正案,明确规定了危险驾驶罪的几种情形,包括在道路上追逐竞驶、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员或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这些行为均危及公共安全。
  4. 从量刑标准来看:

    •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根据行为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后果有所不同,但均体现了对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严厉打击。

综上所述,危险驾驶罪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其特点在于行为人故意实施危险驾驶行为,危及公共安全,无论是否造成实际危害结果,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