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执法与保密相关的法规,以下是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规为您整理的关键信息:
一、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对机关、单位的保密检查:
-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机关、单位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 涉嫌保密违法的,应当及时调查处理或者组织、督促有关机关、单位调查处理。
- 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对涉密人员的处理:
- 对严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涉密人员,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议有关机关、单位将其调离涉密岗位。
保密检查与案件调查处理中的措施:
-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查阅有关材料、询问人员、记录情况,先行登记保存有关设施、设备、文件资料等。
- 必要时,可以进行保密技术检测。
- 对保密检查和案件调查处理中发现的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予以收缴。
- 发现存在泄露国家秘密隐患的,应当要求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对存在泄露国家秘密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应当责令停止使用。
二、违反保密法规的法律责任
对个人的处罚:
- 违反保密法规定,有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等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
对机关、单位的处罚:
- 机关、单位违反保密法规定,发生重大泄露国家秘密案件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 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 机关、单位对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人员不依法给予处分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议纠正;对拒不纠正的,提请其上一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该机关、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对定密、解密不规范的处罚:
- 机关、单位违反保密法规定,对应当定密的事项不定密,对不应当定密的事项定密,或者未履行解密审核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对网络运营者的处罚:
- 网络运营者违反保密法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电信主管部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予以处罚。
对企业事业单位的处罚:
- 取得保密资质的企业事业单位违反保密规定的,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涉密业务、降低资质等级;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保密资质。
- 未取得保密资质的企业事业单位违法从事涉密业务的,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涉密业务,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综上所述,行政执法与保密相关的法规主要涉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与权限、违反保密法规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如果您在具体操作中遇到相关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