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了管辖权异议后,通常不会立即开庭。下面我将对此进行详细解释:
管辖权异议的提出与审查:
- 当事人对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 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异议处理期间的诉讼活动:
- 在法院对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前,通常会停止对案件的实体审理,因此一般不会继续开庭。
- 若异议被驳回,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在管辖权确定之前,法院通常不会安排开庭。
管辖权确定后的诉讼程序:
- 待管辖权确定后,法院才会继续安排开庭审理,以保障当事人的管辖权权利及案件审理的合法性与公平性。
- 如果管辖权异议被裁定驳回且已确定开庭时间,法院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出庭审理案件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综上所述,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会进行审查,并在裁定作出前通常停止实体审理,因此不会立即开庭。待管辖权确定后,法院才会继续安排开庭。如果您在诉讼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