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男方有残疾证且家里的人有暴力倾向,法院会把小孩判给男方家吗”,我的结论是:在常规情况下,司法机关并不会将子女的抚养权判给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的一方。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解释:
法律原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这意味着,法院在决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环境。
家庭暴力对抚养权的影响:
- 家庭暴力行为对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环境会产生极其严重的负面效应。因此,对于那些被证实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的当事人,他们往往很难证明自身具备为子女提供稳定、安全且健康成长环境的能力。
- 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司法机关会特别关注家庭暴力行为对子女的影响,并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能够提供更稳定、更安全成长环境的一方。
残疾证对抚养权的影响:
- 男方持有残疾证并不直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会综合考虑男方的残疾情况是否影响其对子女的抚养能力,以及是否能够提供适当的照顾和支持。
- 如果男方的残疾并不影响其对子女的抚养和照顾,且能够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成长环境,那么男方仍有可能获得抚养权。但这一决定会基于法院对整体情况的全面评估。
其他考虑因素:
- 除了家庭暴力和残疾情况外,法院还会考虑其他因素,如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与父母的亲密程度、父母的经济状况、教育背景等。
- 特别是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在决定抚养权时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
综上所述,男方有残疾证且家里的人有暴力倾向的情况下,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能够提供更稳定、更安全成长环境的一方。因此,在常规情况下,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的一方不太可能获得子女的抚养权。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