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诉讼期间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义务-李凤影律师|法行宝
2025-06-28 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诉讼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义务,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定义务,旨在确保离婚案件的公正处理,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义务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这一规定正式以法律形式将离婚案件当事人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确立为一项法定义务。

二、夫妻共同财产申报的内容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均属于应申报的范围: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 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6. 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8. 夫妻共同债权、债务;
  9. 婚前购买,婚后还贷的动产或不动产。

三、未如实填报的法律后果

如果夫妻双方未如实填报夫妻共同财产,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1. 无正当理由逾期申报或未申报:将视为未如实填报。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2. 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同样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将依法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此外,如果构成妨碍民事诉讼,人民法院还可以依法对该当事人予以罚款、拘留。
  3. 后续发现未申报财产: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离婚诉讼终结后,如一方发现另一方在本案中未申报的财产,且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该财产时,人民法院依法对未申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四、实际案例应用

在实际案例中,如石首市人民法院高基庙人民法庭就向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发出了《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并附有相关的申报表和告知书。这一做法有效地敦促了双方当事人依法如实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处理。

综上所述,离婚诉讼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义务是一项重要的法定义务,夫妻双方应严格遵守并如实填报。这不仅有助于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确保离婚案件的公正、高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