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犯有故意杀人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
一. 故意杀人罪
案情回顾:张扣扣在除夕之日,蓄谋报复并当众行凶,先后切割、捅刺被害人王正军、王校军和王自新的颈部、胸腹部、背部等要害部位共计数十刀,导致三人死亡。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析:张扣扣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即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人的行为,并导致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二. 故意毁坏财物罪
案情回顾:张扣扣在杀人后,还烧毁了王校军家用的车辆,造成财物损失数额巨大。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析:张扣扣的行为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即主观上有毁坏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毁坏财物的行为,并导致了财物损失数额巨大的结果。
综上所述,张扣扣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故意杀人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规定。法院一审和二审均判决张扣扣犯故意杀人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我的观点是,这一判决是基于张扣扣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的合理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