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21条规定原文-喻燕立律师|法行宝
2025-01-17 婚姻家庭

婚姻法中并没有第二十一条关于婚姻关系的直接规定。实际上,你可能是在询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或者是关于父母与子女之间权利义务的条款。不过,为了准确回答,我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内容进行说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婚姻家庭关系紧密相关的内容主要分布在第五章“婚姻家庭”中,而关于父母与子女之间权利义务的明确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其中,抚养、教育和保护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主要义务,而赡养、扶助和保护则是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主要义务。

至于你提到的“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实际上在当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并没有直接以“第二十一条”形式出现的关于婚姻关系的规定。如果你是在寻找关于婚姻关系的具体规定,可以参考以下与婚姻家庭紧密相关的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这些条款共同构成了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旨在保护婚姻自由、家庭和睦以及夫妻和家庭成员之间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是在寻找其他与婚姻家庭相关的具体规定,建议直接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章节,或者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