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组织犯罪法-陈阳律师|法行宝
2025-01-16 刑事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所称有组织犯罪,是指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具体解释如下:

一. 有组织犯罪的定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有组织犯罪,明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二.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三. 恶势力组织的定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条,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四. 法律的适用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还规定,境外的黑社会组织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实施犯罪,以及在境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所称的有组织犯罪,涵盖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并明确了其特征和适用范围。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