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施轻罪封存制度,具体针对的是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这一制度是在2012年在立法层面确立的。具体来说,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其中明确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的相关条款。这一规定标志着我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而该制度正式实施的时间是2013年1月1日,随着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正式生效,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也随之开始实施。
此后,在2022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这一实施办法的出台进一步细化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具体操作程序和范围,为制度的执行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导。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意义重大,它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原则,为未成年人提供了更好的改过自新机会,避免了过往犯罪记录对其复学、就业及正常生活造成的不必要负面影响,有助于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并促进其健康成长和发展。
总的来说,中国实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即轻罪封存制度)的立法确立时间是2012年,正式实施时间是2013年1月1日,并在后续通过实施办法的出台不断完善和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