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定责主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这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过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和证人、检验鉴定等方式,对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以及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调查,并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具体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定责流程包括:
如果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若复核结果仍不能令当事人满意,或事故责任存在争议且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进行最终认定。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定责是一个严谨而复杂的过程,主要涉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人民法院两个机构。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据。如对定责结果有异议,应依法申请复核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