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不一定会开庭。二审案件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但也存在书面审理的情形。具体来说:
一般情况下: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上诉人没有提出新的事实和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决定不开庭审理。然而,若上诉人要求开庭,或者合议庭认为有必要开庭的,二审就会开庭。开庭审理有利于当事人充分陈述意见、进行辩论,保障诉讼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特殊情况下: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如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或者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等,二审法院通常会决定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二审法院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不开庭审理,但这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上诉人未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理由等。
综上所述,二审是否会开庭取决于具体案件的情况,由二审法院根据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当事人的请求等因素来裁定。如果你有更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