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民法院由哪些部门构成 各自的职责是什么-张敬辉律师|法行宝
2025-06-26 行政纠纷

人民法院主要由以下部门构成,各自承担不同的职责:

  1. 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工作。
    • 负责院务会和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
    • 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的联络工作,以及相关建议提案的督办。
    • 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图书等工作。
    • 负责微机网络等信息化管理和使用。
    • 负责外事活动安排和对外接待工作。
    • 负责专项物资装备的管理及分配。
    • 负责诉讼费的收缴、管理。
    • 管理各项经费和国有资产,监督直属事业单位的财产和国有资产。
    • 负责警卫、押解、看管人犯,协助和配合审判庭和执行局有关执行工作。
    • 负责维护法院机关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2. 立案庭:

    • 负责对本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登记立案、排期、送达和审判流程管理。
    • 对不服本院的生效裁判提出的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进行审查。
    • 负责本院的信访工作。
    • 负责诉前调解、诉前保全、案件速裁等工作。
    • 负责诉调对接工作与信访工作。
    • 负责本院受理案件中鉴定、审计、评估、拍卖等的对外委托工作。
  3. 刑事审判庭:

    • 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一审刑事公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
    • 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
    • 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
    • 提出有关司法建议。
  4. 民事审判庭:

    • 依法审判第一审婚姻、家庭、人身权利、房地产、债务、劳动争议案件及相关合同、证券、票据纠纷和破产案件等。
    • 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相关工作。
    • 提出有关司法建议。
  5. 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 依法审判第一审行政案件。
    • 审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案件。
    • 办理行政赔偿案件。
    • 审判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再审案件。
    • 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
    • 负责司法救助工作。
  6. 执行局:

    • 负责执行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
    • 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 执行上级法院指定执行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 负责执行异议案件。
    • 负责执行案件和执行信访案件的统计、报表和登记、转办等工作。
    • 负责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7. 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 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
    • 负责审判团队及成员审判绩效考核的基础数据管理工作。
    • 负责组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 承办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的请示或解答。
    • 负责编写综合信息,起草重要的综合性文件、讲话、报告。
    • 研究和征集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
    • 负责司法统计与分析。
    • 负责法院史志的编纂。
    • 负责司法建议管理。

每个部门都各司其职,共同确保人民法院能够依法、公正、高效地行使审判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如有任何关于人民法院部门职责的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