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满一年就失业了,并且关心如何继续交纳养老金的问题,首先要明确的是,具体的政策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不过,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可以给出一些一般性的指导。
对于距离退休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国家有相关政策来支持其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通知,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以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
具体来说,这部分失业人员可以按照当地灵活就业人员的最低缴费标准来交纳养老保险费用,而这部分费用将由失业保险基金来支付。实施这一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在保障大龄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支持他们继续参加养老保险,从而确保他们在退休后能够有一定的经济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政策是按照“先缴后补”的模式来落实的。也就是说,大龄失业人员需要先自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然后再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经办机构在审核通过后,会及时将费用发放至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此外,如果大龄失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或者出现法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时,他们将停止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待遇。
总的来说,对于不满一年就失业并且关心养老金交纳问题的人员来说,可以关注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并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同时,也建议他们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经济能力,合理规划自己的养老保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