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我转弯已进入车道,被后面快速来的车撞了,谁的责任”这一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结论前置:
详细分析:
转弯车辆已完成转弯且正常行驶时的责任判定:
后方车辆追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若您已正常完成转弯并进入车道行驶,后方车辆因未保持安全距离导致追尾,则后方车辆负全责。
实例:假设您驾驶车辆正常右转后在直行车道行驶,后方车辆因车速过快或注意力不集中未能及时刹车而追尾,此时后方车辆应承担全部责任。
转弯车辆存在一定过错时的责任判定:
转弯未完成或方式不当:若您在转弯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让行、转弯速度过快、角度过大等情况,即使车辆已进入车道,也可能因转弯不当而承担责任。特别是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车需让直行车先行。
实例:在无信号灯十字路口,若您左转时未避让直行的车辆,虽车身大部分已进入车道但仍发生碰撞,您可能需要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转弯车辆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若您转弯时存在超速、酒驾、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即使车辆已完成转弯,但因这些违法行为导致的碰撞,您仍需承担相应责任。
实例:若您转弯时闯红灯,即便已部分进入车道与后方车辆相撞,您也需承担主要以上责任。
特殊情况下的责任划分:
法律建议:
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