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关联方信息表怎么填-侯佳律师|法行宝
2025-06-24 涉外纠纷

境外关联方信息表,通常指的是《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其填报主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服务简并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进行。以下是对如何填写该表的详细解答:

一、哪些企业需要填报《报告表》?

  1. 直接境外投资: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的任何一天,直接或间接持有外国企业股份或有表决权股份达到10%(含)以上的,需要填报。
  2. 通过境内合伙企业境外投资:居民企业通过境内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外国企业股份,且符合信息报告条件的,由合伙企业合伙人作为报告人填写。
  3. 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取得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的,也需要参照执行并填写《报告表》。

二、《报告表》的填报内容

《报告表》主要由两部分构成:报告人信息和外国企业信息。其中,外国企业信息又细分为外国企业基本信息、外国企业生产经营信息、受控外国企业信息。

(一)报告人信息

填写报告人的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和中文名称。如通过电子税务局填写,系统将自动带出这些信息。

(二)外国企业基本信息

  1. 外国企业名称(必填):填写境外被投资企业的名称,如名称为外文,应同时填报中文译文名称。
  2. 外国企业识别号(必填):填写境外被投资企业在注册地的纳税识别号。
  3. 注册地国家(必填):填写境外被投资企业的注册地国家(地区)。
  4. 税收居民身份所在国家(地区)(必填):填写境外被投资企业税收居民身份所在国家(地区)。若一个企业同时被两个国家(地区)认定为居民,应填写根据双方税收协定认定为居民的国家(地区)。
  5. 首次取得股权时间(必填):填写报告人首次取得境外被投资企业股权的年度。
  6. 主要业务活动(必填):根据境外被投资企业在相关国家(地区)开展的主要业务活动情况,在对应项目下勾选一个或多个项目。如勾选“其他”,请说明具体业务活动。
  7. 行业类别及代码(必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准,填写境外被投资企业的行业门类(大类)及代码。
  8. 是否上市公司(必填):填写境外被投资企业是否为上市公司,若是则填“是”,否则填“否”。
  9. 报告人持股比例(必填):填写报告人对境外被投资企业的直接持股比例和间接持股比例。持股比例按照多层间接持有股份按各层持股比例相乘计算,中间层持有股份超过50%的,按100%计算。
  10. 报告人实际投资额:报告人直接持有境外企业股份时填写,按照所属期末账载金额人民币数填报。
  11. 外国企业所在层级:填写报告人与境外被投资企业之间的持股架构中,境外被投资企业所在层级。直接持有时填“1”,间接持有第一层时填“2”,以此类推。

三、填报方式与时间

  1. 填报方式:报告人直接或间接投资多家外国企业,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分别按每个符合条件的境外被投资企业填报本表。
  2. 填报时间:在每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填报,即通常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具体日期可能因地区而异)。
  3. 填报途径:报告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进行填报。本《报告表》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报表的附属报表,填报应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同时进行。

综上所述,填写境外关联方信息表(即《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时,需按照上述规定和要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如有任何疑问或不确定之处,建议及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取准确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