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外地上班退休了在哪领养老金”的问题,我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进行了详细的整理和解答。
首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最低缴费年限要求的,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原则如下: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
- 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
- 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此外,对于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有特别的规定:
- 这类人员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为了更具体地说明这些规定,可以通过几个例子来进一步理解:
- 假设王女士是广东省户籍,在山东省缴费满11年,41岁时开始在北京缴费至退休共计14年。由于她首次在北京参保时已年满40岁,且上一个缴费满10年的地方是山东,所以她的退休地为山东省。
- 假设张先生是广东省户籍,49岁开始在北京缴费至退休共计11年。因为他首次在北京参保时未满50岁,且在北京缴费已满10年,所以他的退休地为北京市。
- 假设李先生也是广东省户籍,在山东缴费23年,49岁开始在北京缴费但中途断缴,至退休时在北京缴费不满10年。由于他在北京缴费不满10年,而在山东缴费满10年,所以他的退休地为山东省。
- 假设刘先生是广东省户籍,在湖北、山东、北京等地都工作过,但各地缴费都没有满10年。这种情况下,他将回到户籍所在地广东省领取养老金。
综上所述,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地点取决于您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缴费年限以及您的户籍所在地。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