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的期限是15年。这一轮土地承包大致从1983年前后开始,至1997年结束。这一时期的承包期普遍设定为15年,是为了稳定农民预期和保障农户土地权益,明确土地承包期限等相关政策。
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我国开展了第二轮土地承包,起始于1997年,并且承包期延长到了30年。此外,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还明确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以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并长久不变。
明确的土地承包期对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您有具体的土地承包问题或需要法律咨询,建议查阅相关的承包合同和政策文件,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法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