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基层法院离婚案件普通程序的判决书通常是由庭审法官撰写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释:
在基层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中,普通程序是指按照正常的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包括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主持调解以及最后判决等阶段。在这些阶段中,庭审法官负责主持庭审,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对证据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书的撰写是庭审法官的重要职责之一。判决书需要详细记录案件的事实、证据、双方的争议焦点以及法官的判决理由和结果。庭审法官在撰写判决书时,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确保判决书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因此,可以明确地说,基层法院离婚案件普通程序的判决书通常是由庭审法官撰写的。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书有异议或不服,可以依法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