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级女干部在55到60岁之间是可以选择退休的,但具体退休时间需根据相关政策和个人选择来确定。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联合下发的通知,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以及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年满六十周岁退休。这一政策旨在确保已有政策的落实,并增强了刚性要求。
然而,该通知并非“一刀切”,而是留有一定的灵活性。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这意味着,处级女干部在55岁时有权选择退休,但如果她们愿意继续工作并符合相关条件,也可以延迟到60岁退休。
此外,对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该通知不适用,也不予追溯。这保证了政策的平稳过渡和实施。
综上所述,处级女干部在55到60岁之间是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和相关政策选择退休的。她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工作需求和个人规划来做出最适合自己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