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业金资格核对认证的问题,根据我所掌握的信息,不是每月只能认证一次。实际上,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是以12个月为一个认证周期,每年需要进行一次资格认证。
具体来说,对于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待遇核定通过后,应在首次领取待遇的当月内完成首次建模认证。之后,按照12个月为一个周期进行认证,例如,如果某人在2023年4月进行了认证,那么下次认证时间应在2024年4月30日之前。如果在一个认证周期内已经领取完了失业保险金,那么则无需再次进行认证。
此外,认证的方式也多种多样,可以通过下载“广西人社”APP或者关注“广西人社服务”进行自主认证,也可以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区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或者全市各乡镇、村委(社区)进行现场认证。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未在认证周期内完成认证,将会暂停发放失业保险金,待认证通过后才会恢复发放,并于次月补发暂停期间应发的失业保险金。
因此,建议您按照规定的认证周期进行资格认证,以确保您的失业保险金能够正常发放。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联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咨询相关部门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