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失业金没领完是否可以分2次领”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失业保险政策以及您的就业和失业情况。
首先,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失业期间,如果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而关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次数和期限,通常与劳动者的缴费时间和失业情况有关。
对于您提到的“没领完的失业金是否可以分2次领”,这实际上涉及到失业保险金的连续领取和中断后重新领取的问题。根据规定,如果劳动者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那么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将会中断。但是,如果劳动者再次失业,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那么其可以重新申领失业保险金。
重要的是,重新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其领取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这意味着,如果您在第一次失业时领取了一部分失业保险金,然后重新就业并再次失业,您是有可能将前次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与此次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合并计算的。
然而,具体的领取期限和金额还需要根据您的缴费时间、失业原因以及当地的失业保险政策来确定。因此,我建议您最好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以获取最准确、最权威的信息。
总的来说,失业金的领取是受到一定条件和规定的限制的。如果您在领取期间重新就业并再次失业,您是有可能将前次未领完的失业金与此次应领取的失业金合并计算的,但具体的情况还需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政策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