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立案是抢劫罪后以盗窃罪判刑,档案应该是是什么罪”,我给出如下解答:
结论前置:档案中记录的罪名应以最终判决为准,即盗窃罪。
分析说明:
立案与判决的区别:
- 立案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是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启动刑事诉讼程序的行为。
- 判决则是法院在审理案件后,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作出的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的最终裁定。
档案记录的内容:
- 档案中记录的罪名,通常是指法院最终判决确定的罪名。这是因为判决是刑事诉讼程序的终结,具有法律效力和执行力。
- 立案时的罪名只是初步判断,随着诉讼程序的推进和证据的查明,可能会发生变化。
本案的具体情况:
- 在您所述的案件中,最初立案时定为抢劫罪,但经过审理后,法院最终判决为盗窃罪。
- 因此,根据档案记录的原则,档案中应记录的罪名为盗窃罪。
综上所述,档案中记录的罪名应以法院的最终判决为准,即在本案中应记录为盗窃罪。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