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方县白岩水库的赔偿标准,根据公开发布的信息,该水库工程项目的建设用地已经得到了贵州省人民政府的批准,并且相关的土地征收和补偿工作也已经在进行中。以下是大方县白岩水库赔偿标准的详细解答: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
- 征收土地位于大方县三元乡群丰村、达溪镇聚河村。
- 该批次征收土地面积总计4.3565公顷,其中农用地4.3398公顷(包括耕地1.1601公顷、林地2.4874公顷、其他农用地0.6923公顷),建设用地0.0167公顷。
二、补偿标准
- 该批次用地补偿标准执行的是《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毕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毕府发〔2020〕13号)中规定的补偿标准。
- 三元乡、达溪镇执行的是二类区域征地补偿标准,具体为:
- 耕地:42550元/亩
- 林地、园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18500元/亩
- 未利用地:10000元/亩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将按实际产值进行补偿。
三、征收土地多途径安置方案
- 对于该批次用地征收土地需安置的农业人口,将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等方式进行安置。
四、其他注意事项
-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人、使用权人需要在公告发布后的7日内持土地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办理土地补偿登记手续。如果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将以实际丈量的结果为准。
- 凡自预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以及抢搭抢建的建(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综上所述,大方县白岩水库的赔偿标准是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的相关通知来执行的,具体补偿金额会根据土地类型和实际产值来确定。同时,对于被征收土地的人口,也会提供相应的安置方案。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