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户口从农村转到城市但土地还没有收回,这个土地是否还属于这个人”的问题,我给出了以下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户口迁移并不会影响本轮承包土地的正常经营与流转。也就是说,即使您的户口从农村迁到了城市,只要土地承包合同还未到期,且没有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或交回发包方,您依然享有该土地的经营权。
其次,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也明确提出,要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修正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更是删除了关于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后应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的规定。这进一步确认了,农民进城落户并不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条件。
因此,综合上述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可以明确的是:在您的户口从农村转到城市后,只要土地承包合同未到期且未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或交回,该土地仍然属于您。您有权继续经营该土地,或者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