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机票发票申请流程主要遵循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相关规定。以下是详细的申请流程:
一、申请资格与时限
- 旅客在所购机票所有行程结束后180天内,可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如携程)的官网、移动客户端、服务电话等渠道申请开具电子行程单。超过180天的,需按照旅客与航空运输企业的约定执行。
- 请注意,购买国际及港澳台地区航空旅客运输服务暂不支持开具电子行程单。
二、申请步骤
- 提供信息:旅客需向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提供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行程信息等,以便如实开具电子行程单。
- 申请开具: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的官方渠道(如携程的官网、APP等)提交申请,并选择电子行程单的交付方式,如官网下载、移动客户端下载或以电子邮件方式接收。
- 接收电子行程单:根据选择的交付方式,旅客将收到电子行程单。请确保提供的接收方式畅通,以便及时接收。
三、电子行程单的使用与报销
- 电子行程单属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具有与纸质发票同等的法律效力,可用于报销入账。
- 需要报销入账的旅客,应按规定取得电子行程单或其他发票,并妥善保存。
- 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购进境内民航旅客运输服务可按照电子行程单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确定进项税额,并进行增值税申报抵扣。
四、换开与红冲流程
- 若因购买方信息填写有误等原因需要换开电子行程单,需根据购买方是否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来处理。
- 购买方未作用途确认和入账确认的,由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开具红字电子行程单。
- 购买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需先填开《确认单》,经购买方确认后,再依据《确认单》开具红字电子行程单。购买方已将电子行程单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还需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理。
五、注意事项
- 请确保提供的购买方信息准确无误,以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的换开或红冲流程。
- 电子行程单与纸质行程单、其他发票之间不可重复开具。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行程单仍可报销入账。
- 鼓励购买方收到电子行程单后,按照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相关要求,实现对电子行程单的全流程无纸化处理。
遵循上述流程,您应能顺利申请到携程机票的电子发票(电子行程单),并用于报销入账或增值税申报抵扣。如有任何疑问或问题,建议及时联系携程客服或相关航空运输企业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