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高法院关于再审的条件,我可以为你提供详细的解答。
最高法院关于再审的条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主体资格:
-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也可以申请再审,但需符合一定条件。
法定情形:
-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 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 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时间限制:
-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特殊情况如有新证据等可延长)。
- 对于2015年5月1日行政诉讼法实施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有特定的期间规定。
其他要求:
- 再审申请应当符合形式要求,如提交再审申请书,载明当事人基本情况、具体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能组织听证或询问当事人。
需要注意的是:
- 再审程序仅针对生效裁判中的错误进行纠正,不涉及新诉求或补充证据。
- 再审期间原则上不停止原判决执行,但存在特定情形的(如被申请人可能转移财产),法院可依申请裁定中止执行。
- 再审案件受理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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