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法规中,对于多种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处以扣六分的处罚。以下是对这些违法行为的详细列举和解释:
违反交通信号:
超载与超员:
-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超速行驶:
-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不按规定行驶: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 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的;
-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非法占用应急车道: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驾驶证相关违法行为:
-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 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疲劳驾驶:
-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其他特定违法行为:
-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 驾驶运载超限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
-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避免上述违法行为的发生。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我会尽力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