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驾驶人存在下列哪种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三分-宋猛猛律师|法行宝
2025-06-23 交通事故

校车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若存在以下交通违法行为,将一次被记3分:

  1. 超速行驶:

    •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但未达20%的。
    • 在非高速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但未达到50%的。
  2. 不按规定行驶与停车:

    • 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在普通道路上逆行的。
    • 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如闯红灯或黄灯闪烁时不按规定减速的。
    • 未按照指定的校车行驶路线行进。
    • 在非指定停车地点停车,或停车时未开启警示灯、未放置警示标志的。
  3. 其他违法行为:

    • 疲劳驾驶,即长时间或疲劳状态下的驾驶。
    • 驾驶校车上路前,未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查,或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路。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
    • 驾驶过程中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 驾驶机动车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或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等其他车辆。
    •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设置警告标志的。

校车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上述交通规定,确保行车安全,避免被记分以及可能面临的更严厉处罚。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