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规范盖章-王琳律师|法行宝
2025-06-23 合同纠纷

关于如何规范盖章,以下是一些详细的指导和建议,这些建议主要基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及实际工作经验:

一、盖章的基本原则

  1. 使用要认真审核:

    • 印章管理人员在用印前,应认真审核用印的内容和目的,确保符合用印手续。
    • 在用印登记簿上逐项登记后方可用印,以保留记录。
  2. 留存要立卷归档:

    • 对需留存的材料,加盖印章后应留存一份,并进行立卷归档。
    • 这包括合同、协议、领导人签批的信件草稿、印发的文件原件及文稿等。
  3. 不得在空白凭证上加盖印章:

    • 除非经过领导批准,并且凭证已逐页编号、装订成册,由领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否则不得在空白凭证上盖章。
  4. 复印的证明文件要盖骑缝章:

    • 对于多页文件的复印件或原件,应盖骑缝章以证明文件的完整性。

二、盖章的具体规范

  1. 单一机关行文时:

    • 发文机关署名应编排在成文日期之上,并居中。
    • 印章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两者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
    • 印章顶端应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2. 联合机关行文时:

    • 各发文机关署名应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
    •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应防止空白印章出现,将各发文机关名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
    • 印章之间应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
    • 最后一个印章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

三、特殊情况下的盖章规范

  1. 会议纪要:

    • “文件”式会议纪要必须盖章,其格式与正规公文相同。
    • 简报式会议纪要无须盖章,因其格式与简报相似。
  2. 命令(令)、议案:

    • 由领导人签署或加盖领导人签名章,不加盖机关印章。
  3. 法定会议通过的决议类公文:

    • 不加盖印章,因决议是经法定会议表决通过的。
  4. 决定:

    • 法定会议表决通过的“决定”不盖章;其他渠道形成的“决定”应盖章。
  5. 联合上报的公文:

    • 主办机关加盖印章即可,协办机关无须加盖印章。
  6. 地市州盟以上党的机关下发公文:

    • 可以不盖章。

四、注意事项

  • 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调整行距、字距,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遵循以上规范和建议,可以确保盖章的准确性和专业性,从而维护公文的正式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