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并非一定由法院移交。拒执罪,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罪行,其启动程序有两种方式:
法院移送:法院在审理执行案件时,若发现被执行人有拒执行为且符合拒执罪的构成要件,可以将案件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侦查,进而进入刑事程序。
申请执行人自诉:申请执行人若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侵害了自身权益且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因此,拒执罪的移送主体既可以是法院,也可以是公安机关,具体依据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若您在具体案件中遇到相关问题,可以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案件详情为您提供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