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算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但必须是因为法定的事由。等到时效中断的事由消失之后,诉讼时效期间需要重新计算。具体来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如果权利人向义务人提起民事诉讼后又撤回起诉,而起诉状副本已经送达对方当事人的,一般仍然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权利人再就该义务人提起该案由诉讼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准许撤回起诉裁定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实践中,起诉后又撤诉的情况比较复杂,是否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需要根据撤诉原因等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在权利竞合的情形下,权利人撤回前案诉讼,转而以另一个请求权提起后案之诉,应当认为其仍然在积极行使权利,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综上所述,撤诉在一般情况下是算作诉讼时效中断的,但具体效果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撤诉原因来判断。如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